鹤山市智慧消防:鹤山市深入推广应用“智慧消防”夯实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深入推广应用“智慧消防”夯实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现将《鹤山市深入推广应用“智慧消防”夯实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消防救援大队反映。
鹤山市深入推广应用“智慧消防”
夯实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加精准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重大火灾风险防范水平,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开创鹤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保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消防建设的要求,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为重点,突出为民、便民、惠民,加强政府引导,助力实现城市消防安全治理智能化、集约化、人性化,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在全市深入开展“智慧消防”推广应用建设,加强消防物联网设施、设备的建设与接入,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技防物防手段运用,全面提升全市各类场所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能力和实现快速救援的目的,为有效消除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提供重要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分级预警的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综合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基于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等现代通信方式,依托“智慧消防服务运营中心”,升级建立分级预警的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将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智慧安全用电监控系统、智能独立式感烟报警系统、智慧消火栓管理系统、城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单位日常消防巡查管理系统、移动执法手机APP系统集成一网运行,实现在线监测、智能分析和分级预警功能,并与消防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
(二)推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全市范围普及应用。重点推动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经营性村民自建房、“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安装使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大力推动居民住宅户内安装智能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时将报警信号上传系统,系统自动播报或通过手机APP和短信、微信报警等方式向业主、物业、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发出警报,实现火警快速联动应急响应。
(三)推动重点场所消防设施进行物联网改造升级。对已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物联网技术改造,设置数据传输装置,增设水压、水位、阀门启闭和防火门、防排烟设备等开关状态的监测装置,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接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关漏电电流、线缆温度等数据;将消防设施和电气安全等监测信息全部接入“智慧消防服务运营中心”,值班人员可利用手机APP,动态监控、立体呈现联网单位消防安全状态,提高消防设施的完好率。
(四)推动智慧安全用电监测装置的普及应用。重点推广智慧安全用电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文物建筑、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火灾高危场所的安装使用,着力解决由于电气设备(线路)故障、用电不当等原因引起火灾的安全问题。对配电系统的过剩余电流、短路、过温度等电气故障进行实时的监控、报警、反馈、记录,建立智慧电气监测消防预警及远程自动断电功能系统,提高单位和个人用电安全管理能力、电气安全隐患处理能力。
(五)推动电动车自行车智能充电柜的普及应用。重点推广应用电动车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换电柜在物业小区、商住混合体、出租屋等场所安装使用。以沙坪街道越塘城中村整治为契机,重点在越塘村打造、建设一批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样板,并在全市各城中村推广应用。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导致亡人火灾频发多发问题,进一步降低我市“小火亡人”风险。
(六)推动市政消火栓“智能化”管理维护。推广“智慧消火栓管理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对市政消火栓实施精准定位、水压监测、破坏报警,满足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和灭火作战需要。将智慧消火栓管理系统接入“智慧消防服务运营中心”,实现实时显示消火栓的定位、供水压力、移动终端远程现场管理,监测被盗、偷水、损坏、被撞等异常情况,为灭火救援行动提供消火栓智能分配等功能。
(七)推动重点行业搭建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住房城乡建设及石化、供电、邮政、银行、烟草等重点行业系统应当结合本行业系统物联网建设,建立行业系统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实时采集本行业系统监控现场的各类消防报警信号、故障信号、图像信息,并接入“智慧消防服务运营中心”,实现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在线分析研判,全面压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八)推动社区搭建物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子平台。社区应当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社区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子平台,将社区内的消防设施监控、独立烟感报警器、燃气报警器等报警信息纳入监测,实时上传系统,并与社区物业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实现手机APP无线联动,强化消防网格化管理。推动社区养老场所、幼儿(托管)教育场所和重点服务人群活动场所安装智能独立烟感、智能独立可燃气体探测报警、智能充电桩、智慧安全用电装置等设施。
(九)推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或使用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纳入执业监管重要内容,依法督促消防维保服务机构利用物联网技术,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解决消防设施故障处理不及时,维保质量不高等问题,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智慧消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有序开展建设。要将“智慧消防”建设列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定期研究、强化调度,督促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工作统筹。“智慧消防”建设应用面广,涉及责任部门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应强化工作统筹,加强部门协作,及时研判、定期会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通报工作进展,全面推动消防物联网建设系统化、规模化、有序化应用,避免重复建设。
(三)强化责任落实。“智慧消防”建设是推动消防服务社会化的重要手段,是整合社会化消防监管的有力举措,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水平。
(四)强化工作宣传。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舆论媒体,积极宣传开展“智慧消防”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实施方法,营造“智慧消防”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培育典型,示范引导,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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