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智慧消防建设:辉县市市域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辉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辉县市市域消防专项规划的通知
现将《辉县市市域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划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消防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与落实,是建立完善有效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的重要依据。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了完善辉县消防安全体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供城乡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提高消防队伍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减少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的损失,指导城乡消防建设协调有序发展,适应辉县市域及中心城区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改)、《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辉县市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河南省“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新乡市十三五消防事业规划》等有关城市消防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等要求,编制《辉县市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四)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消防安全体系,以适应现代化城市防火救灾的需要,推动消防事业的发展,把城市火灾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保障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与《辉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范围一致,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要求,以中心城区为主,兼顾规划范围外需要控制的区域。
到2035年,将增强全市抗御火灾的能力;实现消防队伍和装备向多功能化发展;消防通信建成全县域范围内的报警、调度、指挥和信息处理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系统,消防车通道畅通全民消防素质普遍提高,消防法制健全,城市公共消防设施配套完善,装备先进。根据城市建设发展趋势,规划要分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建设和利用城市智慧消防系统,提升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与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并提出既符合辉县市实际情况并具本地特点,又能够有效地指导其分期逐步实施的城市消防规划,打造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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