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召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
山西运城召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8.1”会议精神及“9.15”省政府“13710”政务督办工作任务。9月21日,运城市政府组织召开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尚礼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13个县(市、区)政府、运城开发区分管消防工作的的副县(市、区)长、副主任、住建、消防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处级干部黄文健主持。
会上,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房产局局长王有余就住建系统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消防支队支队长张新平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王黎明通报了近期高层建筑综合治理情况。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尚礼就深入推进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严格落责,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他强调,9月15日省政府将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建设纳入“13710”政务督办内容,足以证明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十九大安全稳定的高度,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改革抢先进、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做好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突出重点、聚焦难点,着力解决高层建筑突出问题。他强调微型消防站建设是省政府“13710”政务督办的重点工作,是这次综合治理的硬性指标,必须完成。各级、各部门会后要严格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下发的《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运消安委【2016】5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研究,明确专人负责,对已建成的要进行回头看,未按标准建设的要严格按标准进行补建;未建成的要逐一制定建设时间表,确保在11月底前建设达标,逐一建立户籍台帐资料,适时组织进行考核验收。他要求市住建局要将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纳入到物业公司考评范畴,对不落实建设责任的要实行“一票否决”,以此倒逼物业企业建设微型消防站。
三是强化管理、加大投入,全面提升高层建筑科技防范水平。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督促辖区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企业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力度,邀请有资质的公司对其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好用。同时,要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迅速在辖区推广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所有高层公共建筑要全部推广安装到位,各县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推广应用工作,切实发挥科技成果作用,有效防范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是广泛宣传、大力发动,努力营造全民消防宣传氛围。他强调开展好这次综合治理,广泛宣传、发动社会、教育群众是关键环节。他要求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要广泛张贴整治通告,播放公益广告,确保每栋高层建筑使用单位和居住业主都知晓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和方法手段,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要制作印刷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手册,使有关行业部门、高层建筑单位知道自身职责、整治内容、治理要求,教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中,形成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
推进会议结束后,与会领导一起赴运城市电气火灾监控中心进行了参观调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xp@gdliontech.cn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