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镇智慧消防建设-东莞智慧消防远程物联监控
大岭山镇智慧消防建设-东莞智慧消防远程物联监控
(一)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近年来我镇的经济发展,“三小”场所、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等数量的不断增多,各类场所点多面广,分散在镇街、城中村,而多数场所在居民聚居区,有些甚至在居民住房中,传统的消防监督检査很难深入其中,造成上述场所缺乏规范有序的消防管理,消防安全保障差,基础建设薄弱,将会引发不小的安全隐患。加上多数经营者因法制意识淡薄,生产、仓储、居住场所共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缺少或过期失效等众多隐患,稍有不慎将极有可能引发火灾灾情发生。
(二)项目规模
面向消防大队提供火灾隐患防控监管平台﹑面向“三小”场所及出租屋等用户提供火灾隐患防控监控平台、监管APP、智能感烟探测器。我镇“三小”场所数量21906家,出租屋13647栋。
(三)本项目建设依据及相关标准规范
1. 建设依据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公安部消防局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公消〔2017〕378号);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公消〔2017〕297号);
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消〔2017〕218号);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7〕34 号);
六部委:《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289号);
公安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号);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公安消防“四项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年)》的通知(公消〔2015〕63号);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测系统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消〔2008〕466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粤消安〔2020〕1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文件,东府〔2020〕1号;
2. 相关标准规范
GB/26875-2011《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GB/50440-2007《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28184-20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T367-2001《视频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1151-2014《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
GB/14287.2-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GB/14287.3-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3部分:测量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GB/15322.2-2003《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20517-2006《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服务内容及要求
3.1 配置清单
序号 | 项目 | 类别 | 名 称 | 品牌规格参数 | 数量 |
1 | 监控中心 | 硬件 | 液晶显示屏整机 | 屏幕尺寸:55寸 DID屏 4块 物理分辨率:1920*1080 亮度:500cd/m²,对比度:4000:1; 支持 365×24 小时运行能力。 拼缝:3.5mm 裸机尺寸:1021.9mm*576.6mm 可视角度:178°/178° 响应时间(G to G):8ms 功耗:≤210W,待机功耗:≤0.5W 上下左右可视角度178度,最佳分辨率1920*1080,兼容分辨率1366x768;1600x1200;1280x1024;1280x768;1024x768 特殊的抗反光处理,可在强光下使用也能保证画面绚丽、生动 全硬件架构,无CDPU和操作系统 内嵌3D视频亮色分离电路单元;内嵌3D逐行处理及帧频归一转化电路单元; 单元可支持驱动到1920*1080,最大支持1920*1080的液晶屏幕 可通过控制软件与不同厂家的矩阵进行联控,智能开关机功能。 实用性:能满足任何视频矩阵BNC、RGB、DVI、HDMI、VGA、DP等信号显示 持续7*24小时连续工作,365天不关机,性能稳定 开机延时功能,确保用电安全,防止同时开机产生大电流,产生过大负载 采用工业级专业IPS液晶拼接屏,专为工业监控和多媒体信息显示而设计,可实现信号拼接显示,还可实现信号分割显示、开窗、叠加、跨屏、漫游缩放等特殊显示功能。 | 1套 |
控制软件 | 系统运行环境:操作系统 中英文Windows 98/2000/ NT/XP/WIN7/ Vista 最低配置 CPU:奔腾133Mhz 内存:128MB显示卡:标准VGA,256色显示模式以上硬盘:典型安装 10M串行通讯口: 标准RS232通讯接口或其兼容型号。 支持漫游、画中画功能,支持全屏范围所有窗口任意比例、任意尺寸缩放,没有窗口比例、尺寸限制 | ||||
LEDP3.75 | 单块模组尺寸:304*152mm | ||||
落地移动支架 | 壁挂:显示墙选用工业钣金材抗氧化支架含装修好结构,可以从支架直接安装、拆卸单元显示屏体,积木式堆叠安装,安装完成后,无任何金属钩针、无螺丝钉、无钢针等影响美观的辅助材料。不含封边 | ||||
配件辅材 | 定制高清HDMI信号线,屏体连接线,控制连接线,USB转RS232,RS232转RJ45。RJ45电缆,电力电缆(1.5m /3m) | ||||
客户端电脑(服务器) | CPU核心数:双核; 内存:8G 硬盘容量:1TB USB:4个 处理器:AMD 显卡:集成显卡 系统:Windows 10 | ||||
软件 | 火灾隐患防控系统 | (一)功能要求: (1)应具有兼容性,支持智慧烟感、电气火灾设备、智慧消防水监控设备、智慧燃气报警设备、NFC巡检标签、视频监控等智能消防设备的连接和监控。 (2)应支持视频联动功能,当监控场所内消防设备触发报警信息,可通过关联的视频监控设备实现远程视频联动确认火警真实情况。 ▲(3)应支持消防资源一张图展示,当某个场所发生报警时,在地图的同一页面可展示报警点周围的微型消防站、消防水源、医院等资源信息,支持自定义资源信息搜索范围,并可在地图上自动规划导航路径,快速到达火灾现场。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4)应支持报警信息分类查看功能,可根据报警设备类型不同查看某一类型报警设备警情信息。 (5)应具有统一的登录界面,支持权限分级设置功能,可根据用户、角色权限不同分配不同功能权限,展示不同界面。 (6)应具有火警信息的处置功能,可通过平台对报警设备警情复核,手动录入现场警情详细信息,确认火警真实情况。 (7)应能够显示所有设备的在线、离线状态信息、信号强度情况,信号强度支持图标和具体信号强度值两种显示方式。 (8)可以查看用户端上传的监控场所隐患信息,包括:现场照片、音频和视频等信息。 (9)应能够查看设备运行记录,协助用户清晰了解监管场所的设备运行状况,及时采取隐患排查措施。 (10)应能够查看报警信息推送情况,协助管理人员确认报警信息推送结果、推送人以及推送时间。 ▲(11)应具备报警事件智能弹窗功能,支持以不同颜色显示不同报警类型(如:火警、故障、事件),同时平台伴有声音报警、窗口闪烁提示。通过智能报警弹窗能查看报警事件详情信息,可调出报警单位联系人信息、联网单位信息、报警单位地图定位、现场视频监控信息等。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12)应具有大数据统计分析与预测功能,能够根据火警情况、火警处置情况、设备故障情况、隐患信息等生成相应的柱状图或饼状图或曲线趋势图统计分析报表,并能够根据平台运行情况按照月度生成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支持导出功能,协助管理人员综合分析监管场所消防安全状况;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13)应具有隐患管理功能,支持监督上报、巡查上报、社会上报等多途径隐患上报方式,支持图片、视频、语音、文字等方式的隐患信息上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可定义隐患级别,为管理人员监管隐患整改进度和审核整改结果提供有效的手段。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14)应具有隐患曝光台,一张图展示监管场所最新的10条隐患信息、隐患上报方式统计信息、隐患处置统计信息、隐患级别统计信息、区域隐患统计信息等,协助管理人员综合掌握监管场所存在的隐患严重程度。 (15)应具有智慧消防可视化系统、智慧消防警情监管系统、运营信息管理系统,支持不同角色权限人员查阅不同的数据,管理人员可通过智慧消防可视化系统综合直观的查看监管场所消防设备的警情信息、视频信息、巡查及隐患信息等,同时针对建筑物的状态支持在地图上进行红色、黄色及绿色区分显示。 (16)应具有上传下达的功能,即将现场探测到的火警信息、隐患信息等上传至上级管理单位统一监督和处置。同时可接收上级单位下达的整改及处置信息。 ▲(17)应具有多点联动功能,当同一个场所下的2个点位及以上设备分别先后探测到火警,场所一级联系人将立即接收到报警信息,同时平台自动确认为真实火警,并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场所二级联系人。用户可根据报警设备或报警信息查看相应的电话/短信推送情况。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18)应具备物理安装信息(生产厂商、生产日期、投运日期、使用年限、安装人员、安装位置)、图片、视频、语音信息的编辑采集功能,以及消息通知类型设置的功能。 (19)应具有单位信息管理功能,单位通过平台进行单位信息录入,上传单位LOGO、填写单位名称、单位类别、单位行业性质、所属国家、行政区域、单位地址、负责人、负责人电话、值班室联系电话、以及组合机构代码、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消防监管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监管登记、上级单位名称、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电话、维保单位、施工单位、单位监管类型等。 (20)应具有设备巡查可视化管理,巡查任务灵活配置、巡查任务下发、巡查可视化、隐患上报、巡查信息APP推送功能。巡查人员在执行巡查任务的过程中,如发现有设备异常项,可通过拍照、文字描述、语音、视频的方式将故障情况上报平台。解决了巡检人员“不会查”、“不愿查”的问题。让巡查明确到人,精确到事,实现巡查可视化,方便巡查监督。 (21)应支持设备自动注册、手动添加、批量导入等多种添加方式,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设备添加方式。 ▲(22)提供的智慧消防云平台软件须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3)所提供的智慧消防云平台应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保三级)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性能要求: (1)架构应采用B/S模式设计,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浏览器登录并访问平台进行业务处理,无需单独安装客户端。 (2)应保证较强的兼容性,可提供标准第三方系统/设备集成接口,可快速与第三方系统/设备完成平台对接。 (3)采集的信息记录需要备份,其保存周期不小于10年,录音及视频文件的保存周期不小于6个月。 (4)响应时间要求:报警时间应小于10秒。 (5)应采用微服务、弹性扩容架构体系,支持高并发、高可用特性,系统并发用户数不少于10万个,并支持横向扩容。 (6)应具有完整的安全性,支持“用户名+密码+动态验证码”登录。 | |||
手机APP软件 | (1)具有火警信息短信、电话、APP推送功能,故障信息APP、平台端推送功能以及事件信息APP、平台端推送功能。 (2)安卓系统和苹果系统均可下载和应用。 ▲(3)APP 客户端接收到报警信息后,可以对报警信息进行复核,复核时可支持现场图片、视频、音频信息上传功能,协助用户更直观的确认现场火灾情况; (4)用户可通过手机APP 实时查看消防设备的详细信息,如:火警、故障、在线、离线等状态、场所名称、安装位置,投运日期、设备及场所数量等信息。 (5)用户可通过手机APP 查看报警、故障历史信息,并具有简单的统计分析功能。 (6)APP客户端支持视频联动查看功能,当某个设备触发报警时,可通过关联的视频监控设备查看现场火灾情况。 (7)APP客户端支持隐患上报功能,可将监控场所的隐患信息通过文字描述、图片、视频、语音的方式上报至APP客户端、平台端,相关管理人员可通过APP客户端跟进上报隐患的整改进度并审核隐患整改结果。 (8)在警报处置过程中,为了更好的避免扰民,应具备手机APP告警远程消音的能力。 ▲(9)用户可通过手机APP查看场所平面图,并在平面图设置设备报警点位。当场所设备触发报警信息,可通过场所平面图查看报警设备点位,协助用户精准确认报警位置。 (10)手机APP支持设备巡查点位添加,设备巡查任务执行,当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通过手机APP以文字描述、图片方式上报设备异常信息。 ▲(11)投标人提供的手机APP软件须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 ||||
2 | NB烟感 | NB烟感 | NB烟感硬件 | (1)终端产品采用锂电池供电,工作电压:DC3.0V; (2)监视电流:<40uA,报警电流:<140mA; (3)采用NB-IoT无线网络,信号覆盖广,穿透力强; (4)工作温度范围: -10 ℃ 至50℃; (5)相对湿度范围:≤93%RH,无凝露; (6)报警方式:声、光报警,报警时指示灯红色闪烁; (7)报警时在报警器3m 范围内,会发出分贝数>80dB 的报警声; (8)探测器应具备免调试工具的辅助声音提醒功能,通过设备蜂鸣器提示声音的方式,来判定1.上电,2.欠电,3、火灾报警,指导现场人员判断设备是否安装成功,是否运行正常; (9)报警器状态指示:监视状态:红灯间断闪烁;报警状态:红灯快速闪亮;蜂鸣器发出报警声;故障状态:红灯间断闪烁,蜂鸣器短暂发声; (10)具有电池欠电提醒功能,当设备电池电量不足时,能够通过手机APP、平台接收提醒信息,及时提醒用户更换电池; (11)保护面积:60 ㎡~100 ㎡ ; (12)具备故障检测提醒功能,可检测蜂鸣器故障、指示灯故障、传感器故障,并可通过平台端、手机APP 端接收故障提醒信息,降低人员排查成本。 (13)探测器应具有防盗防拆卸结构设计并且设备被拆除、破坏后能通过APP、短信、电话、平台端接收到脱离底座故障信息。 (14)具有自动复位功能,当烟雾浓度低于探测器设定的烟雾浓度报警阈值时,探测器可恢复正常监视状态,并将复位信息上传至平台。 ▲(15)为了提高探测器设备的抗静电能力水平,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探测器应通过静电放电抗扰度测试并合格,提供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复印件。 ▲(16)所提供的烟感设备具备工信部出具的进网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17)烟感设备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18)烟感设备应满足《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GB20517-2006标准,并提供由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本次招标不接受分体式设备参与,应满足一体式送检产品(包括电池、模组、迷宫等器件),目的保障产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19)所提供的烟感设备应具备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放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0)为防止所提供的烟感设备的电池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着火、爆炸等情况,终端设备电池应具备权威机构防起火、防破裂、防解体的检测报告,采用性能不低于锂电池性能的电池,为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电量保证三年以上,需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21)所投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具备产品责任险:保险期内因报警器质量问题导致事故年累计赔偿限额应≥3000万人民币,投标文件需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复印件。 | 17466 (支) |
3 | 保险 | 保险 | 3年保险 | 人身意外伤害:20万;财产损失:500万(仓库除外) | |
4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 3年服务费 | 包含:3年物联网卡流量、电话 短信通知服务、云平台数据存储及维护服务 | |
5 | 设备安装 | 设备安装 | 烟感终端安装调试 | 设备安装调试 | |
6 | 运维 | 运维 | 3年运维费 | 代为值守、项目维护、故障处置、报警核实 |
3.2 验收方式及质保期、售后服务要求
1、验收应在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方案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2、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4、中标人对货物提供1年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如货物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①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中标人应用备件替代问题件,保证设备继续正常运行;②对问题件进行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5、中标人不能在限期内按以上要求替代、维修问题货物,采购人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均不能修理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6、中标人应提供服务地点所在地的服务电话及联系人。
3.3 培训要求
1、中标人须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技术培训和辅导,使用户能够加深了解和熟悉各个应用系统,熟练掌握和使用系统以及其它各个软件。中标人应为用户提供详细的培训资料。
2、中标人在培训内容、时间、人数、地点以及师资安排等方面均应满足用户方的要求。
3、要求中标人制定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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