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智慧用电:赣州市下发《关于做好智慧用电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康府办字[2021]16号
关于做好智慧用电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取得实效,加快消除全区电气安全隐患,有效减少因电气原因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就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大力推广“智慧用电”等技防手段,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遏制电气火灾等涉电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全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推广范围和对象
(一)农具、制衣。物沈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二)粉尘沙煤,沙氨制冷。危化品等商危企业。
(三)安重点、出租房、老旧小区等居民聚集区、
(四)高层建筑、专业市场、大型城市综合体,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文化娱乐,汽车客运,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型场所。
(五)医院(诊所)、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及救助福利机构。
(六)其他消防火灾安全重点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用电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用电管理不规范、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电气线路混杂、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并建立排查整治台账。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根据排查整治台账并参照任务指导数(任务数详见附件1),明确具体推广范国和企业,积板开展智慧用电技术推广工作,力争S月底完成80%.6月底前实现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全覆盖、
(三)考核阶(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
存乡(镇,街进),各有关部门对推广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经验,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区安委会组织各专委会成立考核小组,对春乡(值、街道),各有关部门智慧用电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全区智慧用电终端连接规模总数庾破|万点,验收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智慧用电”推广工作由区安委办率头负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压实属地监管、行业主管责任,要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积极推进“智慧用电”推广工作,充分利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明确推广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要切实以企业电气火灾防范的实际需求为基础,强化政府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家具、制衣、商贸及其他工贸企业的推广工作以乡(镇、街道)属地为主;卫生、教育、民政、仓储物流、酒店及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的推广工作以各行业(领城)主管部门为主。
(三)实行统一一管理。南康区智慧用电安全监测预警平台目前已正式投入运营,并完成合格设备供应商的招标遴选工作(入围名单见附件2).为更好地发挥平台在大数据分析方面的重要作用,所有安装的智慧用电预警设备须统一接入南康区智慧用电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实现电气安全隐患统一管理,远程实时监控,有效防范电气火灾惠故隐患。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要把智慧用电推广建设情况作为日常安全督查、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使用规范化、标准化的智慧用电安全技术服务系统,尽快健全完善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用电安全监管水平,区安委办要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每月定期向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通报区智慧用电安全监测预警平台接入数据,并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提交推广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附: 1.智慧用电推广工作任务指导数
2.智慧用电设备供应商招标入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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