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赣119”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任务清单
“智赣119”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 任务分工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任务分工 | 完成时限 |
市委政法委 | 1.提供综治信息平台端口数据,实现综治信息平台数据与“智赣119”消防物联网数据互联共享; | 2020年11月底 |
2.推动基层网格员安装“智赣119”消防物联网App端,对物联网平台推送的告警及隐患信息进行核实。 | 2021年12月底 | |
市财政局 | 按照“立项统筹、分级保障”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市、县两级“智赣119”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运维的承担主体单位。 | 2020年12月底 |
市发改委 | 制定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运维、安全监测服务等有偿经营性服务指导意见。 | 2020年11月底 |
市公安局 | 1.提供雪亮工程平台端口数据,实现雪亮工程平台数据与“智赣119”消防物联网数据互联共享; | 2020年11月底 |
2.推动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等派出所列管的单位安装使用NB-IoT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 | 2021年12月底 | |
市信息化办 | 将“智赣119”物联网大数据融入市智慧城市大数据管理,实现与综治信息平台、雪亮工程平台等数据资源共享互通。 | 2020年11月底 |
市住建局 | 1.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社区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分平台; | 2020年12月底 |
2.将社区内的消防设施监控、独立烟感报警器、燃气报警器等报警信息纳入监测,实时上传系统,并与社区物业管理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实现手机APP无线联动,强化消防网格化管理; | 2021年12月底 | |
市住建局 | 3.在全市范围内先行先试江西省工程建设标准《消防物联网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标准》(DBJ/T36—058—2020),将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消防物联网系统设计、施工纳入设计审查验收范畴; | 2020年12月底 |
4.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广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 | 2021年12月底 | |
5.推动安装市政消火栓智能采集终端,通过物联网技术,对市政消火栓实施精准定位、水压监测、破坏报警;市政消火栓智能采集终端安装过程中负责提供市政管网分布图。 | 2021年12月底 | |
市城管局 | 推动安装市政消火栓智能采集终端,通过物联网技术,对市政消火栓实施精准定位、水压监测、破坏报警。 | 2021年12月底 |
市工信委 | 1.建立行业系统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0年12月底 |
2.推动行业领域内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加装消防物联感知设备,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推动行业领域内其他单位在重要部位、重点场所安装智能型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智慧安全用电装置; | 2021年12月底 | |
3.重点推动员工集体宿舍安装使用NB-IoT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 | 2021年12月底 | |
4.本行业领域内30%的场所完成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重点行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0年12月底 | |
5.本行业领域内100%的场所完成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重点行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1年12月底 | |
市教体局 | 1.建立行业系统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0年11月底 |
2.推动行业领域内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加装消防物联感知设备,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推动行业领域内其他单位在重要部位、重点场所安装智能型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智慧安全用电装置; | 2021年12月底 | |
3.重点推动学生集体宿舍安装使用NB-IoT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 | 2021年12月底 | |
4.重点推动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安装使用NB-IoT智慧安全用电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2021年12月底 | |
5.本行业领域内30%的场所完成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重点行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0年12月底 | |
6.本行业领域内100%的场所完成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重点行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1年12月底 | |
7.开放数据端口,实现与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平台与“智赣119”消防物联网的数据互通。 | 2021年12月底 | |
市文广新旅局 | 1.建立行业系统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0年12月底 |
2.推动行业领域内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加装消防物联感知设备,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推动行业领域内其他单位在重要部位、重点场所安装智能型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智慧安全用电装置; | 2021年12月底 | |
3.重点推动在文物古建筑场所安装使用NB-IoT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NB-IoT智慧安全用电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2021年12月底 | |
市文广新旅局 | 4.本行业领域内30%的场所完成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重点行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0年12月底 |
5.本行业领域内100%的场所完成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重点行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1年12月底 | |
市民政局 | 1.建立行业系统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0年11月底 |
2.推动行业领域内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加装消防物联感知设备,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推动行业领域内其他单位在重要部位、重点场所安装智能型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智慧安全用电装置; | 2021年12月底 | |
3.重点推动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安装使用NB-IoT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NB-IoT智慧安全用电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2021年12月底 | |
4.本行业领域内30%的场所完成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重点行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0年12月底 | |
5.本行业领域内100%的场所完成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重点行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1年12月底 | |
市商务局 | 1.建立行业系统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0年12月底 |
2.推动行业领域内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加装消防物联感知设备,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推动行业领域内其他单位在重要部位、重点场所安装智能型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智慧安全用电装置; | 2021年12月底 | |
市商务局 | 3.重点推动商贸市场安装使用NB-IoT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 | 2021年12月底 |
4.本行业领域内30%的场所完成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重点行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0年12月底 | |
5.本行业领域内100%的场所完成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重点行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1年12月底 | |
市卫健委 | 1.建立行业系统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0年11月底 |
2.推动行业领域内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加装消防物联感知设备,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推动行业领域内其他单位在重要部位、重点场所安装智能型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智慧安全用电装置; | 2021年12月底 | |
3.重点推动医院安装使用NB-IoT智慧安全用电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2021年12月底 | |
4.本行业领域内100%的场所完成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重点行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0年12月底 | |
5.本行业领域内30%的场所完成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重点行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1年12月底 | |
市市监局 | 开放数据端口,实现与社会餐饮“明厨亮灶”平台与“智赣119”消防物联网的数据互通。 | 2021年12月底 |
市农业农村局 |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广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 | 2021年12月底 |
市房管局 | 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积极推广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 | 2021年12月底 |
中石化 中石油 市供电公司 市邮政 市烟草公司 银行 | 1.建立行业系统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0年12月底 |
2.推动行业领域内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加装消防物联感知设备,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推动行业领域内其他单位在重要部位、重点场所安装智能型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智慧安全用电装置。 | 2021年12月底 | |
3.本行业领域内30%的场所完成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重点行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0年12月底 | |
4.本行业领域内100%的场所完成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重点行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 | 2021年12月底 | |
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 市联通公司 | 1.在市、县两级政府“智赣119”消防物联网平台之外搭建独立的消防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对所安装的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进行远程监控管理,并通过服务平台将有关监测数据免费接入市、县两级政府“智赣119”消防物联网平台。 | 2020年12月底 |
2.按照1:2的比例投入配套资金,依靠市场化手段,以有偿服务模式投入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 2021年12月底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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