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顺县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 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省、市文物局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泰顺县文物局制定了《泰顺县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属地文物消防安全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确保文物安全。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意识,筑守安全底线;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健全;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应用,切实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实施精准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演练,扎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行动,文物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大文物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文物安全责任
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文物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经费保障,将文物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健全、保障文物安全管理队伍和力量。县文物行政部门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县文物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和行政执法督查,对县内文物、博物馆等单位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确实履行好文物安全管理首要职责;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把依法落实文物保护法定职责作为文物安全的重要保障,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文物保护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压紧压实单位直接责任。文保单位和博物馆法定代表人或者文物所有人、使用人承担文物安全直接责任,要自觉接受属地监管。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公开责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按有关要求和文物安全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措施。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全面排查。排查各级各类具有火灾风险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特别是重点排查泰顺廊桥、泰顺土楼、古民居建筑、博物馆,以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和场所。
重点整治。整治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生活用火、生产活动用火、宗教场所用火、电气安全故障,以及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占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精心组织。县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确定检查的具体文物、博物馆单位,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列出突出火灾隐患和问题清单,逐单位逐项督促整改。会同本地消防救援机构,对发现的文物、博物馆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开列清单,进行挂牌督办,照单整改。
自查自改。各乡镇部门要依照本方案和县文物行政部门要求,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订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力量,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排查检查,开列火灾隐患和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切实釆取临时防护措施,及时向属地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报告,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尽快整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各乡镇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消防设施建设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底数,制订计划,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按照风险程度和轻重缓急,有序组织好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文物消防工程项目审核和实施监管等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各乡镇部门要依照有关标准和防护要求,健全完善消防系统,配备适用的消防装备,配齐消防器材、器具,增强有效防火灭火能力。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作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台账,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运行测试,确保良好使用效能。
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加强智能分析、生物识别等现代科学技术在全县文物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火灾自动报警和智慧用电领域的广泛应用。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联网技术,提升技术防范系统远程监管水平。促进文物系统公共安全视频与“雪亮工程”的互联共享,拓展文物安全群防群治的有效途径。利用现有安全技术防范资源,加快推进文物安全预警监测平台建设,努力改变人防为主、防范措施简单落后的现状。
(四)切实增强管理和应急能力
实施精准化管理。各乡镇要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风险评估、安全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检测、消防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规范、细化消防安全管理程序和环节,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等,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各乡镇要要牢固树立文物安全就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的工作理念,将文物安全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压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度,及时排查整改文物安全隐患,实行红黄蓝“三色”动态管理制度,做到提前防范、事先预警。根据文保单位类别和安全隐患风险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分类,明确采用红、黄、蓝 3 色分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属地乡镇组织日常检查,对红色、黄色、蓝色三类对象分别确保每周、每月、每季度一次的检查频次,每季度辖区文物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原则上一周内完成整改,特殊情况报县(市、区)文物保护部门研究确定,如遇台风、暴雪、洪水等特殊情况期间需每日检查上报。
健全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专业队伍,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和技能,培养一批会管理、懂技术、善检查、能救火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其他博物馆单位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按照消防要求,配备好消防器材设备。加强消防技能演练,打造具有防火灭火实战技能的专业消防力量。
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周边防火环境状况,按照有效实用、便于操作的要求,科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特殊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火灾高发期,以及可能发生山火、林火等突发性火情,制订专门预案,采取专项措施。按照实战实操要求,定期组织 本单位所有消防力量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联防联动,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博物馆单位预案制订和消防应急演练进行指导,提升专业水准。
(五)大力开展教育培训
1.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各乡镇部门和博物馆单位,要认真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活动,以先进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文物安全工作。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教育宣传规划,充分利用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普及文物保护法规和文物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利用文艺演出、公益广告、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树牢风险意识,强化安全观念。
2.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各乡镇部门、博物馆单位要定期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及时开展新入岗人员岗前培训,消防系统操控人员持证上岗,着力培养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县文物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进行培训,普及消防安全业务知识,提高文物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三年行动自2020年5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2020年6月至12月集中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关文物消防能力提升各项工作贯穿三年行动始终。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底前)。县文物行政部门制定本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合理安排本县三年行动工作时段与时限。开展部署动员,将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及时传达各乡镇部门、博物馆单位,做到全行业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乡镇部门按照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县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责任单位清单,督促整改和措施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开展火灾隐患深入整治,攻坚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县文物行政部门会同本地消防救援机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同时,积极推进乡镇文物消防能力提升各项工作。
(四)巩固提升(2022年)。重点督导各乡镇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消防设施建设、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等消防能力提升情况,全面增强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文物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定期听取行动进展和工作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有序 进行、按期完成。
(二)明确机构人员。各乡镇部门要明确牵头领导、文物安全网格员和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有关工作。
(三)加强督导问效。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对三年行动开展不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主要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要进行专项督察、约谈或者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问责。三年行动期间,省、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将适时组织赴各地督导抽查。各乡镇部门应当及时总结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各乡镇部门要分别在当年12月底前报送本乡镇当年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9月底前报送本乡镇三年行动总结报告。
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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