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的通知-襄阳市智慧用电文件
襄安办〔2019〕38号
市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战略,完善隐患排查服务体系,提高火灾事故防控能力,市安委会去年就推进“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进行
了专题部署(襄安〔2018〕8号),明确了阶段性目标任务。一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立足地区及行业领域实际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总体来看,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宣传引导不够广,应用成效不够好,部署督办不够经常,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确保发挥智能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在事故总量稳定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大背景下,电气电路火灾事故相对多发、高发,事故损失越来越大,事故涉及领域越来越宽,从传统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电,逐步拓展到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博单位、养老机构。近年来全国发生的重大或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中,电器电路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我市今年以来也发生了多起电气电路火灾事故,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也十分恶劣。对此,必须汲取教训、警钟长鸣,要深刻认识电气电路安全隐患的隐蔽性、突发性、无规律性等特点,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多管齐下,在持续强化教育提醒、知识普及、安全检查、消防巡查的同时,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市场中介机构、专业服务机构技术优势,积极推广运用“智慧用电”等新技术,向科技兴安、技术保安挖掘潜力,提高电气电路监测预警能力、实时显示传输能力、快速排查处置能力、本质安全保障能力,补齐传统“点对点”“面对面”的人防工作短板,确保事故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治理,最大限度降低电气电路火灾事故风险。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智慧用电”服务系统纳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支持,部门监管,行业推动,企业落实”的原则,加快推进“智慧用电”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一)重点企业。全市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仓储批发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是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
(二)重点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城市综合体、老旧居民小区、养老机构(福利院)、医院、学校(幼儿园)、文保单位。
(三)重点场所。车站、宾馆、商场、市场、网吧、休闲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粉尘涉爆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基础工作,尽快摸清本地、本行业领域推广使用底子,立足于“满足需要、具有实效、以点带面”,针对不同行业类别,采取有效措施同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要带头推广应用,养老机构(福利院)、医院、学校(幼儿园)、文保单位等要优先安排、重点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要强化监管、重点督促、跟踪督办,逐步实现全覆盖,原则上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必须安装使用“智慧用电”设施设备。重点场所要分行业领域落实责任包保,实行集中攻坚、重点突破。鼓励单位、企业、社区、家庭安装使用“智慧用电”系统。
三、进一步优化服务,加强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智慧用电”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及其产品质量的审查把关,指导安装使用单位选择相应的技术服务。进入市场的“智慧用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有注册商品商标,有投保产品责任保险,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通过国家消防强制性CCCF认证。“智慧用电”服务企业在襄阳市应有不少于200平米建筑面积的固定服务中心,有稳定的系统应用平台,检维修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实际联网单位的千分之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假冒伪劣和“三无”电气产品的打击处置力度,确保市场安全有序。要严格执行廉政各项规定,不得干预安装使用单位的购买选择,不得指定具体的技术服务机构。
四、进一步强化保障,督办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关于推进 “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的通知》(襄安〔2018〕8号)要求,结合总体工作部署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管用的推进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专抓,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场所。
要强化安委会综合协调、巡查检查、考核督办作用,加强调度管理,盯住不放推动落实。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监管职责,围绕工作“一盘棋”齐抓共管推动落实。要将“智慧用电”推广应用工作,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大隐患排查、监管执法常态化、标准化创建审查范畴,对存在电气电路火灾重大隐患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格执法,督促引导责任单位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要注重示范引导,广泛宣传动员。通过政策扶持、现场观摩、座谈交流、企业示范引领等方式,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安全主体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技防、物防及信息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广泛宣传“智慧用电”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为推广“智慧用电”系统安装应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安委会将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督办,“智慧用电”有关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事故防控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兑现。
附件:襄阳市2019年“智慧用电”服务系统建设任务表
2019年7月12日
襄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印发
附件:
襄阳市2019年“智慧用电”服务系统建设任务表
责任单位 | 年度新建或推广任务(家) | 备注 |
襄城区 | 200 | |
樊城区 | 300 | |
襄州区 | 300 | |
保康县 | 150 | |
南漳县 | 150 | |
谷城县 | 150 | |
宜城市 | 200 | |
枣阳市 | 200 | |
老河口市 | 200 | |
高新区 | 300 | |
东津新区 | 50 | |
鱼梁洲开发区 | 20 | |
市危化工业安全生产专业 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 50 | |
市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 委员会 (公安局) | 20 | |
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 委员会(交通运输局) | 20 | |
市消防安全生产专业 委员会(消防救援支队) | 100 | |
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 委员会(教育局) | 50 | |
市医院安全生产专业 委员会(卫健委) | 50 | |
市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 专业委员会(商务局) | 20 | |
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局) | 20 | |
市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住建局) | 20 | |
市城(乡)燃气安全生产 专业委员会(住建局) | 10 | |
市民政局 | 20 | |
年度合计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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