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秀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智慧用电安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灵秀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形势,制定了《灵秀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灵秀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6日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
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办、省政府安委会、泉州市、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工作部署,镇政府决定将2019年作为“火灾隐患整治年”,即日起至10月在全镇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实现全镇火灾“四项指数”同比往年稳中有降,火灾总量下降15%、亡人总量下降10%,坚决遏制较大和影响大的火灾,有效减少“小火亡人”火灾,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内容
紧盯“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养老院、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住宅小区、文物古建筑、区域性隐患等十类重点场所(区域),重点整治以下十类突出风险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电气火灾隐患。使用无证或“三无”电线、电器产品。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电表箱、配电箱(柜)等电气设备未设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随意增加线路负荷。电气设备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步骤及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6月15日前)。
1.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因地制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要层层组织对党政领导、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整治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15日至10月10日)。
1.单位自查自改。督促各单位对照检查标准,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7月5日前,各单位要将《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情况登记表》(附件1)报属地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消防部门备案。纳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监管的单位,可通过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企业端报送。
2.政府行业检查。镇政府要组织各村(社区)发动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和网格力量开展排查。各相关行业单位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各单位要对照《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要求》和《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附件2)全面开展排查,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台账(附件3)备查;对检查到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企业,单位监督检查情况要录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行业主管部门要于7月5日前确定本行业不少于1个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或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情况进行重点整治、示范整改,报消防部门汇总统一提请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3.组织专项行动。在单位自查,行业部门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围绕重点专项行动责任分工(附件4),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采取联合行动、联合督导、技防保障等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解决突出问题。
4.严格执法检查。消防部门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三)考评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
制定考评验收细则,组织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专项行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将主体责任落实差、管理漏洞多的单位纳入重点整治范围,提高设防等级、强化督改手段、严格处理措施。针对突出风险,组织重点企业、连锁集团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以高压管控态势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二)强化技防应用。各有关单位应结合辖区及行业实际,多方保障资金用于推广实用的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积极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按照智慧用电安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群租房、文物建筑、工业企业等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年内应完成《技防物防消防设施应用任务》(附件5)。
(三)强化失信惩戒。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通过“信用泉州”网站发布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将消防处罚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专项行动期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当地主流媒体参与的隐患曝光活动。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积极协调和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门户网站,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火灾危害性以及逃生自救常识;要积极利用楼宇视频、沿街店面LED、公交移动电视等媒介高密度、高频次滚播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整治期间,各村(社区)至少新增设1处消防宣传橱窗(展板)、2处宣传标语。要组建消防宣传志愿者团队,积极推进将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志愿者组织相结合的消防宣传教育模式,广泛开展社区居民、老人、儿童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铺开社会化消防公益宣传和培训,形成消防安全普全民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火灾隐患整治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担任,其他相关成员由各站、办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继续深化落实抽调专人办公、充实安全协管员、安排整治经费等保障工作。重点抓好挂牌督办区域(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固化工作机制,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组织领导。
(二)强化联合整治。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我镇将巩固冬春大会战整治经验做法,每月牵头组织开展3次以上的消防安全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对辖区突出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集中整治。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专项行动部署和开展情况,请从6月至9月起,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及情况统计表(附件6);10月1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1.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登记表
2.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问题整治要求及排查方法
3.(部门)地区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参考)
4.火灾隐患整治年重点专项行动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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