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小区智慧消防项目采购项目
平利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小区智慧消防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 22 号(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03-11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XHT2021-AK-002
2、项目名称:平利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小区智慧消防项目
3、预算金额: 461000.00 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平利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小区智慧消防项目, 1 项, 采购预算:
461000.00 元, 项目概况: 平利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小区智慧消防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
用途: 用于平利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小区智慧消防
6、合同履行期限: 2021-03-16 08:00:00 至 2021-04-16 08:00:00(具体服务起止
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9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1 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0 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0 年 1 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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