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近日,总队与省教育厅联合制定印发了《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浙江省内所有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浙江省内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上岗。消防控制室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实行单人值班。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学校,应当建立维护保养制度,落实专人维护保养,对技术性要求高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并与受委托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学校每年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测,检测记录存档备查并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部门备案。
鼓励学校积极采用智慧消防管理平台、消防物联网技术,提升消防工作智能化水平。无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可安装无线联网烟感等智能联网设备,实现早期预警。
学校应当合理建立校园微型消防站或成立志愿消防队。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当建立校园微型消防站。在岗人员应当不少于3人,可由消防设施操作员、保安、联防队员等人员担任。
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安全〔2020〕380号)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教防安〔2020〕17号)、《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试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教防安办〔2020〕1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安全〔2020〕219号)精神,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实际,通过三年的努力,基本形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所属学校消防安全监管组织领导有力、责任链条明晰、制度标准完善、风险预警精准、监管手段智能、综合保障到位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要探索利用互联网+监管、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学校积极应用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建设覆盖整个系统的可视化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所属学校消防安全各项数据自动采集、险情故障即时报警、隐患问题一键调取、消防管理远程可视、消防安全数据智能分析等功能,提高消防监管精准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同时,要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3、郑州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完善校园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做深做细做实校园消防基础工作,省会出台《郑州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将持续推动校园智慧消防建设,分级建成校园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
《方案》明确要求,校园消防管理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监测预警、精准施治、常态管控等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校园消防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力争通过专项治理,有效遏制校园“小火亡人”,有效压减校园较大火灾,坚决杜绝校园重特大火灾事故。
《方案》规定,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应纳入教育系统各单位及各直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日常工作和内部管理考评范畴。同时,要建立常态化全员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与能力。
全市教育系统要压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其中,要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定期开展“六个一”活动,具体包括:每天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检查、每月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每半年开展1次全员培训、每半年组织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每年向社会作1份消防安全承诺、每年向本单位公告1次消防安全履职情况。
为全面排查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方案》明确规定,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加大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开展消防自查自纠在开学前、重要节日等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防火检查。利用“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时机组织各级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2022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为持续推进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我市将逐步推动校园智慧消防建设,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校园安全防范平台,分级建成校园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计划到2022年底前,结合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防控平台,全面推行差异化精准监管。
4、邯郸市地标准方DB 1304/ T435-2023校园智慧消防体系建设规范,本文件规定了校园智慧消防安全治理的术语和定义、智慧监控、可视化烟雾探测、智慧报警器、校园智慧消防系统构建等。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包括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的智慧消防总体规划及建设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包括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的智慧消防日常管理。
5、2023年5月份,赤峰市教育局与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消防”建设的通知》,重点推动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消防”建设,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实时监控学校消防设施、设备运转和消防通道等状况,提升消防管理水平。
6、江西省教育厅办公 室赣教办函(2024)13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系统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省教育系统学生密集场所的出入口、消防通道、走廊过道、楼梯等关键控制区域,安装智慧消防物联网终端及视频监控设备,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精准、远程监管,对消防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坚决管控和整治学生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各校和学生密集场所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和要求,自主或委托第三方消防建设维保单位实施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建设,包括智慧消防(视频监控)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系统运行维护和值班值守服务等。
7、教育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了《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教发厅[2024)1号,明确规定了学校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具有联网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控制室需实行24小时双人值守制度。这一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智慧消防系统的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