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指出“智慧消防”建设滞后,全省消防大数据中心尚未建立,与政府各部门信息融合程度不高,开放共享程度不够。
根据目标任务,《规划》设置了消防救援专业力量锻造工程、消防基础设施强化工程、消防救援装备提质工程、消防战勤保障升级工程、消防科研创新工程、“智慧消防”建设工程、消防专业人才培育工程、消防宣传力量扩建工程等8大重点工程。
要求加强火灾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统筹各地“智慧消防”和消防物联网监控(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全省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网络,统一火灾风险监测预警数据标准,建设快速、精准、高效、共享的省、市、县一体化火灾监测预警平台,推动与各地区、各部门和行业企业信息互联互通。建立火灾风险信息预警发布机制,确保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火灾预警精准发布。构建周期性、常态化火灾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综合评估火灾风险,强化事故监测和风险早期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每年开展一次火灾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发布,向社会公众提供预警。2021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系统;2022年底前,全省火灾监测预警平台基本建成。
加强融合通信能力建设,推广应用基于融合通信、聚合通信和5G等技术手段的“高精尖”通信装备和具有通信传输、环境监测、人员定位等功能的单兵通信装备。实施“智慧消防”建设工程,与“智慧城市”“智慧应急”深度融合,充分运用5G、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全面加强消防基础信息采集和运用,构建消防大数据库,整合监测预警、监督执法、接警调度、指挥通信等系统,打造集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公众服务等主要业务于一体的智能化、信息化应用体系。
规划第六项“智慧消防”建设工程。
1.“智慧消防”平台。在“十三五”时期各地“智慧消防”和监测预警、监督执法、接警调度、指挥通信等各消防救援业务系统建设基础上, 2022年前整合建成省、市、县统一的资源集约、数据开放型“智慧消防”平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将其余市州“智慧消防”系统集中接入,共享平台功能、数据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火灾防控数据库、应急救援数据库、综合管理数据库、公共服务数据库,强化平台的智能监管、火灾监测预警、风险研判、接警调度、灭火救援指挥、队伍管理分析、公共咨询查询等功能。2023年前在文物建筑、古城、传统村落等特殊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无线消防报警系统,监测信息接入“智慧消防”平台。
2.消防管理APP。配合“智慧消防”建设,同步开发手机“消防管理APP”,包括消防监管、大数据查询、行业管理、网格化监管、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管理、业务咨询、单位智能消防管理、九小单位消防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警务公开、行业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消防法规查询等十三大模块。全面覆盖消防监督员、基层组织消防力量、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社会群众业务功能需求。2021年,“消防管理APP”完成研发,2022年前完成建设并试点应用,2023年前全面应用覆盖消防监督、行业部门,并面向社会宣传推广。
摘自:《湖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