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 工作规定》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2020〕18号 全文免费下载

力安科技3年前 (2022-09-17)支持与服务2154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

工作规定》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202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北京市城管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规范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重大活动供用电安全,国家能源局组织修订了《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0年3月12日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供用电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网络安全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重大活动承办方、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电力企业(含经营配电网的企业)、重点用户应当依照本规定做好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重大活动,是指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或认定的、具有重大影响和特定规模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


  第三条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启动的依据包括:


  (一) 国务院安委会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部署要求;


  (二) 重大活动主办方、承办方的正式通知;


  (三)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社会公告;


  (四)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企业等获取的信息,并被确认有必要开展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情形。


  第四条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重点用户供用电安全,杜绝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停电事件发生。


  第五条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应当遵循超前部署、规范管理、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原则。


  第六条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主要包括保障工作组织机构建立、保障工作方案制定、安全评估和隐患治理、网络安全保障、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和反恐怖防范、配套电力工程建设和用电设施改造、合理调整电力设备检修计划、应急准备,以及检查、督查等工作。


  实施阶段,主要包括落实保障工作方案、人员到岗到位、重要电力设施及用电设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巡视检查和现场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告、值班值守等工作。


  总结阶段,主要包括保障工作评估总结、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工作。


  第七条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中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涉密资料和敏感信息外泄。


  第八条 重大活动承办方、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电力企业、重点用户等相关单位应当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建立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电力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重大活动承办方对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协作事项包括:


  (一) 及时向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电力企业、重点用户通知重大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等;


  (二) 协调电力企业和重点用户落实电力安全保障任务,做好供用电衔接,支持配套电力工程建设;


  (三) 支持、配合保电督查检查。


  第十条 电力管理部门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落实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 建立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管理机制,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电力企业、重点用户电力安全保障工作;


  (三) 协调重大活动期间电网调度运行管理,协调重大活动承办方、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相关重大问题;


  (四) 制定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第十一条 派出机构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落实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 监督检查相关电力企业开展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


  (三) 建立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网源协调机制;


  (四) 制定电力安全保障监管工作方案。


  第十二条 电力企业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 提出本单位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制定本单位保障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 开展安全评估和隐患治理、网络安全保障、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和反恐怖防范等工作;


  (四) 建立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应急体系和应急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及时处置电力突发事件;


  (五) 协助重点用户开展用电安全检查,指导重点用户进行隐患整改,开展重点用户供电服务工作;


  (六) 及时向重大活动承办方、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报送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情况;


  (七) 加强涉及重点用户的发、输、变、配电设施运行维护,保障重点用户可靠供电。


  第十三条 重点用户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配合开展督查检查;


  (二) 制定执行重大活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 及时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对用电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并进行必要的用电设施改造;


  (四) 结合重大活动情况,确定重要负荷范围,提前配置满足重要负荷需求的不间断电源和应急发电设备,保障不间断电源完好可靠;


  (五) 建立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应急机制,制定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及时处置涉及用电安全的突发事件;


  (六) 及时向重大活动承办方、电力管理部门报告电力安全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风险评估与隐患治理


  第十四条 电力企业、重点用户要建立重大活动电力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大活动前,对影响电力安全保障的重点设备、场所、环节开展评估,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识别、分级、监视、控制工作,保证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 电网企业开展重大活动保障风险评估包括:电网运行评估、设备运行评估、网络安全评估、电力设施保卫和反恐怖防范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和用户侧安全评估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六条 发电企业开展重大活动保障风险评估包括:设备运行评估、燃料物资保障能力评估、危险源安全状况评估、网络安全评估、电力设施保卫和反恐怖防范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和水电站大坝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七条 重点用户开展重大活动保障风险评估包括:用电设施的运行状况、定期试验、重要负荷、电气运行人员配置,以及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备品备件、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八条 电力企业、重点用户是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结合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严格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治理安全隐患。


  电网企业发现重点用户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用户并提出整改建议。电力安全保障实施阶段前无法完成整改的,重点用户应当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第十九条 电力企业、重点用户应当将重大活动风险评估和隐患整改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 网络安全保障


  第二十条 电力企业应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结合实际制定网络安全保障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保障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组织预案演练,做好宣贯动员,防范网络安全重大风险,防止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确保重要信息系统、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十一条 电力企业应严格落实专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风险评估和资产清查。针对已知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对于系统薄弱环节和短期内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网络安全隐患,制定专项防控措施,检查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 电力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总体防护原则,全面加强网络边界防护,杜绝违规外联行为,确保网络边界和入口安全防护措施可靠有效。


  (二) 电力企业应全面防范网络安全风险,做好系统和主机加固。清查互联网资产,防范数据被窃取,清理废弃设备,加强在运老旧系统安全监控和风险防控。


  (三) 电力企业应综合考虑业务需求与安全风险,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落实基础设施物理安全防护,重要保障时段,加强重要场所人员管控,防范社会工程学攻击。


  (四) 电力企业应严格管控重要信息系统、电力监控系统检修维护行为,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加强现场运维人员和检修工作的管理,维护过程中加强监护。


  第二十二条 电力企业应加强网络安全值班和实时监测。采用自建队伍或者采购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明确应急支撑队伍以及职责任务、响应时限等要求。发现网络攻击后,及时分析研判,做好信息报告,制定具体有效的应急措施,快速进行阻断处置,确保关键业务连续稳定运行。


  第二十三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切实加强对调管发电厂特别是新能源发电厂涉网部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明确保障工作要求,加强沟通协作,督促电厂加强现场人员管理,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杜绝网络违规外联等行为。


  第二十四条 重点用户设备系统与电力企业电力监控系统相连接的,重点用户应采取可靠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章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


  第二十五条 电力企业应当建立电力设施安全保卫长效机制,综合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止外力破坏、盗窃、恐怖袭击等因素影响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六条 电力企业应当在地方政府指导下与公安、当地群众建立联动机制,根据重大活动的时段安排和重要电力设施对重大活动可靠供电的影响程度,确定重要电力设施的保卫方式。


  (一) 警企联防。电力企业在发电厂、变电站、电力调度中心等相关电力设施、生产场所周边设置固定、流动岗位,由公安人员与本单位安全保卫人员联合站岗值勤;在重要输电线路沿线,由公安人员、企业专业护线人员、沿线群众按照事先制定的保卫方案进行现场值守和巡视检查。


  (二) 专群联防。电力企业在发电厂、变电站、电力调度中心等相关电力设施、生产场所周边设置固定、流动岗位,由本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站岗值勤;在重要输电线路沿线,由本单位专业护线人员、沿线群众按照事先制定的保卫方案进行现场值守和巡视检查。


  (三) 企业自防。电力企业组织本单位生产操作、安全保卫等人员,按照事先制定的保卫方案,对相关电力设施、生产场所进行现场值守和巡视检查。


  第二十七条 电力企业应按照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电力设施反恐怖防范工作,在重大活动举办前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反恐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重大活动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配置、使用、维护安保器材和防暴装置。


  第二十九条 电力企业应当在重要电力设施内部及周界安装视频监控等技防系统,并保证技防系统投入使用后的设备可靠性及数据准确性。


  第三十条 重要电力生产场所应当实行分区管理和现场准入制度,对出入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章 配套电力工程建设


  第三十一条 电力企业、重点用户应根据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需求,依据产权范围,组织建设配套电力工程。重大活动承办方、电力管理部门、电力企业应为用户外电源建设等工程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第三十二条 电力企业、重点用户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可靠措施,确保配套电力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按期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条 电力企业、重点用户应当及时组织完成新投产设备的电气传动试验、大负荷试验等工作,并对新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重点监测。


  第七章 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 重大活动承办方选择活动主办场所、相关服务场所时,应当优先选择具备以下条件的场所:


  (一) 具备双回路及以上供电电源且自备应急电源容量满足重要负荷用电要求;


  (二) 符合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三) 用电安全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完好。


  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场所,重大活动承办方、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应当协调相关单位,采取改造用电设施、建设临时电力工程、租赁应急电源等方式,提高供电可靠性。


  第三十五条 重大活动承办方、电力管理部门应组织电力企业与活动主办场所的管理单位、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方协商一致,明确重大活动供用电安全责任。对于产权不清晰的电力设施,由电力管理部门协调明确重大活动期间的责任归属。


  第三十六条 电力企业应当开展重点用户供用电服务,提出安全用电建议,做好缺陷隐患告知工作,指导重点用户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协助重点用户制定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第三十七条 重点用户应当掌握所属用电设施的基本情况,建立并及时更新变(配)电设备清册、电气接线图、设备定期试验报告、二次设备整定参数等技术资料,以备电力安全保障工作需要。


  第三十八条 重点用户应当根据电力安全保障工作需要,制定重大活动期间用电设施运行巡检专项方案、自备应急电源运行方式优化方案、安全保卫专项措施、应急处置专项方案等,对相关人员应进行专项培训,保证用电设施安全运行。


  第三十九条 重点用户应当根据重大活动保障工作需要,储备必要的用电设施备品、备件和应急物资,为应急发电装备接入提前预留设备接口。


  第四十条 重点用户应当定期开展对所属用电设施专项隐患排查、试验检查,并进行大负荷试验,落实重要负荷的保障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一条 重点用户电气运行维护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用电设施运行维护需要,电气运行维护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持证上岗。


  第八章 电力应急处置


  第四十二条 电力企业、重点用户应当根据活动需要开展联合演练,及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第四十三条 电力企业应当配置应急队伍及装备,足额储备应急物资,并在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实施阶段前落实到位。


  第四十四条 电力企业应当开展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气象信息、自然灾害情况,研判电网负荷变化趋势,适时发布电力预警信息。


  第四十五条 重大活动期间,电网企业原则上安排相关电网保持全接线、全保护运行方式,不安排设备计划检修和调试。


  第四十六条 电力企业、重点用户应当实时监视、监测电力系统和用电设施运行状态,严格按照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规定开展重要电力设施、用电设施特巡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第四十七条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实施阶段,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电力企业、重点用户应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四十八条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完整地报送电力安全保障工作信息,主要包括:


  (一) 电力系统运行情况;


  (二) 发电、输电、供电设备故障情况;


  (三) 重点用户可靠供电情况,供电服务开展情况;


  (四)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和反恐怖防范工作情况;


  (五) 网络安全情况;


  (六) 自然灾害对电力系统的影响情况;


  (七) 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九条 突发停电事件发生后,电力企业、重点用户应当按照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电力管理部门及派出机构报告。


  电力管理部门应协调相关政府部门为电力企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通信等方面的支援。


  第五十条 电力企业、重点用户发生重要电力设施破坏、恐怖袭击、网络安全等突发事件后,电力企业、重点用户应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派出机构报告。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国家能源局负责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于常规性、延续时间较短的活动,可视情况委托有关单位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 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应当对电力企业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电力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电力管理部门应对重点用户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并督促问题的整改。


  对于未定期开展用电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检测试验、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力企业、重点用户,派出机构和电力管理部门应督促其整改。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电力企业,派出机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于拒不整改的用户,电力管理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视情况提请活动主办方取消其承办活动的资格。


  第五十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和派出机构应当编制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各部门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


  电力管理部门和派出机构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培训。


  第五十四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与举办地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通报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和反恐怖防范、发电燃料供应、重点用户用电安全等方面遇到的问题。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下列用词的含义:


  (一) “重点用户”,是指重大活动主办场所、服务场所相关用户,以及可能对重大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用电单位。


  (二) “重要电力设施”,是指与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相关的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输(配)电线路、配电室、电力调度中心、电力应急指挥中心等电力设施或场所。


  (三) “配套电力工程”,是指与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相关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新建、改建、扩建电力工程。


  第五十六条 省级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可会同派出机构依据本规定,制定辖区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实施办法。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电监会《关于印发<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办安全〔2010〕88号)同时废止。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docx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xp@gdliontech.cn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gdliontech.cn/support/700.html

相关文章

智慧消防产品加盟-力安科技智慧消防项目介绍

智慧消防产品加盟-力安科技智慧消防项目介绍

概述智慧消防产品加盟是指投资者通过加盟智慧消防品牌,获得品牌授权和技术支持,开展智慧消防产品的销售和安装服务。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智慧消防市场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选择一个专业、有实力的品牌加盟,是投资者成功进入这一领域的关键。本文将以力安科技为例,详细介绍智慧消防产品加盟的优势、组成、功能及应用场景。力安科技——中国智慧消防领军品牌行业领军品牌力安科技成立于2010年,是国内著名的智慧消防物联网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公司在国内较早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集研发、制造、...

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市场前景如何(安全用电产品市场前景)

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市场前景如何(安全用电产品市场前景)

  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市场前景如何-安全用电产品市场前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在安全领域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市场上针对电气火灾防控的新技术、新手段层出不穷,最为代表的是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简称:智慧用电),这是通过安装在电气线路上的电流互感器、剩余电流互感器、温度线和信号采集终端所组成的一套产品设备。  智慧用电系统通过产品、平台、告警通知三个层面,能够对电气线路上的漏电、过载、过欠压、温度等异常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且在第一时间把隐患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告知用户,用户根据告警信息进行隐...

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智能管理平台-智慧物业消防管理平台建设

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智能管理平台-智慧物业消防管理平台建设

  智慧物业消防管理平台创新运用当前科技,创新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  智慧消防结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平台等先进技术对智慧物业管理平台进行优化。拓展智慧物业平台功能,针对小区电气、燃气火灾高发的特点,加入智慧用电安全管理、智能燃气管理、智慧用水管理等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搜集、分析和应用,实行智能监测、动态管控,确保用电用气安全可控、消防供水正常可靠。  消防管网水压监测集成子系统具备对消防水压实时探测功能,可24小时不间断显示消防水的实时压力值。当...

天津消防十四五规划中,消防建设重大项目有哪些?

天津消防十四五规划中,消防建设重大项目有哪些?

  “十四五”时期是天津消防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天津市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在天津政府官网公开。《规划》提到了哪些发展目标和消防重大建设项目?哪些与你关系密切?速看!重大项目(一)智慧消防建设项目。基于智慧城市建设和安全城市创建,搭建基于“一张图”的消防大数据分析云平台和移动端应用程序(APP),完善天津市火灾风险预测预警模型,不断扩充基础数据、优化数据结构,通过与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电力、燃气等部门的互联互通,彻底打破应用边界及数据...

智能消火栓实时远程监控系统-消火栓智能无线远程监控方案

智能消火栓实时远程监控系统-消火栓智能无线远程监控方案

  基于物联网的智能消火栓监控系统,通过微型、低功耗的智能监控模块将消火栓身份、多种状态、地理位置等批量数据信息上传至大数据监控平台,形成消火栓物联网,实现消火栓状态的实时监控和统一化管理。  城市消火栓智慧管理系统是采用物联网技术和无线通讯技术,将消火栓采集系统与信息传输系统融合起来,形成一个消火栓物联网,通过对消火栓用水、撞倒、水压、漏损进行监控,将消火栓状态、用水情况等数据实时通过NB-IoT/GRPS网络发送给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再通知公司巡查人员进行现场维护管理,或巡查人员主动从APP获...

智能接处警系统排名-消防智能接处警平台排名

智能接处警系统排名-消防智能接处警平台排名

  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要点包括:一是通过智能化手段切实提高接处警效率;二是可支持各级指挥业务的信息化系统和信息资源系统对接,为高效联动、高效指挥提供数据支撑;三是以数据为驱动,实现资源交互共享,纵向贯通、横向联动,最终建成满足新时期、新任务需要的新型智能接处警平台。  为确保智能接处警系统在全国稳步高效推广,规范全国消防救援队伍智能接处警系统的建设部署,保障各地系统的建设进度与使用效果。将建设对智能接处警系统部署及运行效果进行实时监控的系统“智能接处警与智能指挥建设进度质效监控系统”,通过看板统...

基于物联网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架构展望

基于物联网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架构展望

近年来,建 / 构筑物呈现出建筑体量扩大化及使用功能复杂化的发展趋势,建 / 构筑物的这种发展趋势对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容量和控制功能提出了更高需求,也对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挑战;同时,各地智慧消防、智慧城市的建设也对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物联网功能提出了新的需求。然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现有的架构模式及功能业已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建 / 构筑物上述消防功能的需求。笔者依据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的修订思路,对未来消防联动控制的架构形式和系统功能进行简要解析和展望。现有...

做智慧消防系统多少钱(一套智慧消防系统价格多少)

做智慧消防系统多少钱(一套智慧消防系统价格多少)

  做智慧消防系统多少钱(一套智慧消防系统价格多少)  目前,全多多地结合实际,主动融入“智慧消防”建设的大潮,推进消防技防工程建设,深化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应用,动态监控、立体呈现联网单位消防安全状态。在现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基础上,融入更多新的技防手段,更加动态的掌握建筑信息,更加精准的防控火灾,通过科技的后端实现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用水、值班履职等日常管理的实时监测,有效解决传统消防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各种弊病,实现移动办公、智能监管、安全服务等便民需求。积极构建智能化日常运行体系和紧急情况下...

安消一体化解决方案(校园安消一体化平台)

安消一体化解决方案(校园安消一体化平台)

  建设安消一体平台的必要性  学校消防安全作为经济发展的根本基础,是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首要工作,是学校数字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国各市政府、各有关学校逐步加大安消一体化建设投入,学校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得到改善,学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  所以我司整理一套满足学校的安消一体化解决方案,满足用户痛点。  校园安消一体平台建设方案,采用先进、安全、可靠的技术,同时考虑功能需求的变化和应用技术的快速发展,要求整个系统性能具有开放性、标准化、可扩展、性价比高。  ...

变配电室智能运维系统(一种基于物联网的电房智能配电运维系统方案)

变配电室智能运维系统(一种基于物联网的电房智能配电运维系统方案)

概述配电室智能运维系统(Intelligent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ystem for Distribution Rooms, IOMS)是一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对配电室内电气设备、能耗计量采集及用电环境进行全面监测和管理的系统。IOMS通过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实现对配电设备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和维护,有效提高配电系统的运行安全性和能效管理水平。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的快速发展,数据中心行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而数据...

智慧用电安全监控系统(一种基于物联网的安全用电系统)

智慧用电安全监控系统(一种基于物联网的安全用电系统)

概述智慧用电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彻底改变了传统用电缺乏终端保护的落后模式,实现了远程监控、异地遥控用电开关等功能,通过物联网、大数据和云服务的一体化集成,达到了自动预防和精准监控的目标。这一系统不仅能够实时监测用电设备的状态,还能够通过智能分析提前预警潜在的电气安全隐患,从而有效提升用电安全水平。系统架构智慧用电安全监控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智能终端产品:这些产品内置了先进的芯片,能够获取配电系统电气动态运行参数以及可能导致电气火灾的故障特征。智能终端通过网络传输将电压、电流、谐波、功率、剩余...

消防智慧云系统(消防智慧云是什么)

消防智慧云系统(消防智慧云是什么)

  消防智慧云系统是基于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和火灾智能识别等技术,用于解决消防物联网(云平台+多个终端产品)、消防二总线通讯、消防水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话系统、图形显示装置(ARM A9/Linux)、声光警报器等10多个消防产品线、隐患记录、预警管理的计算机系统。  | 方案概述  根据用户、业主、物业在建筑内的的实际需求,在楼宇消防设施处设置智能传感装置,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消防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日常消防设施的维护保...

建设智慧消防的重要意义-如何打造智慧消防-发展智慧消防的意义何在

建设智慧消防的重要意义-如何打造智慧消防-发展智慧消防的意义何在

 1、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城市更加健康安全宜居。改善城市公用设施,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建设、智慧设施建设等城市更新重大工程。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完善绿地系统布局,增加生态休闲空间,提升绿化美化彩化水平。完善绿道网络,建设依山傍水、串联城乡的“万里福道”。提升城市抵御冲击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城市防洪、抗震、人防、消防、排水防涝的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应急避难场所、方舱医院等,打造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大力发展智慧管网、智慧水务等,支持智能停车...

变电所电力运维云平台(变电站电力监控系统,让电力运维更高效)

变电所电力运维云平台(变电站电力监控系统,让电力运维更高效)

 变电站电力监控系统主要由监控装置、网络设备、计算机设备等互联布局而成。按照我国规定的配电网智能化设计规则,本次项目中的监控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的原则进行设计。分层设计更符合现阶段我国实行的通讯系统的设计标准,每一层均可独立的完成监视控制功能,同时也可以实现远端控制,还可以确保在上下层之间发生通讯故障的时候本层、上层的功能不会受到故障的影响。本项目主要分为主站层、通讯间隔层以及远端设备层。  (一)主站层(管理层)  主站是在线监控系统的核心,主要是由安装站端监控软件的监控主机和服务器构成,负责...

广昌县智慧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软件平台综合管理项目)

广昌县智慧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软件平台综合管理项目)

 消防物联网软件平台建设需求  1、单位信息管理  管理社会单位名称、所属辖区、单位地址、单位性质、所属行业、单位法人、单位电话、单位消防管理人及电话、单位建筑物(不少于建筑物名称、地址、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平面图)等基本信息,以及单位组织机构管理、微型消防站消防设施配置情况、培训学习附件。消防安全信息和巡查人员、消控员、系统管理员、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楼(建筑)长、工程部管理人员等安全管理人员信息。  2、消防资源信息管理  (1)为提高灭火救援效率,平台应支持微型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