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展3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行动
新疆开展3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行动
5月27日上午,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3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行动。
会上,通报了近年来全区电气火灾形势,介绍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背景情况,分析了电气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从今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行动,细化分解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政府以及相关行业部门电气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工。
会议指出,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会议要求,各地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联合发力,狠抓电气产品流通、设计施工、使用管理等各关节、各领域的监管。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交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闭环式”监督机制。要定期公布曝光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销售企业和有关品牌;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气产品,利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全社会公布,并实施联合惩戒。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担负责任,建立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推动工作开展。行业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作用。社会单位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全面提升电气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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