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电气火灾治理情况纳入17地市政府年度考核
山东将电气火灾治理情况纳入17地市政府年度考核
济南6月21日讯 近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在济南召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治理行动。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于成河就扎实开展好这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发表讲话。于成河强调: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山东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尤其是相关企业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实行强有力的领导和更精心的组织,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全力推广潍坊昌乐县政府“智慧用电”的做法
这次综合治理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筹协调下开展。各市政府要明确一名领导主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迅速研究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建立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尽快推动工作开展。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细化相关领导及分管领域的治理责任,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逐个行业、逐个区域进行部署发动;要全力推广潍坊昌乐县政府“智慧用电”的做法,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部署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通过典型引路,每个县(市、区)先行选取2至3个试点先行先试,后逐步推开,加强电气火灾的源头防控,实现用电安全的精准监管;要结合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确定不少于1个的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为整治工作样板,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基层街道乡镇要按照部署要求,全面组织排查城乡社区电气隐患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各级政府要分级实施挂牌督办,研究采取治理意见,并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严厉打击销售流通不合格电器产品违法行为
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本行业、本系统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作用。质量监督、工商部门要加大对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严厉打击销售流通不合格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住建、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要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电力部门要加强对行业系统各企业的监管,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电、送电设施的安全检查;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的综合治理工作。
社会单位要聘请专业电工,落实电气系统专人管理制度
各社会单位既是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对象,也是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之一。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主动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要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实行规范化管理,杜绝违章用电行为;要聘请专业电工,落实电气系统专人管理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确保安全运行,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升电气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省政府决定将电气火灾治理情况纳入各市级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
省政府已决定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市级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纳入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各地也要结合年度工作考评,加大对这次综合治理的考评考核力度,推动工作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分阶段、分批次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地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将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存在的严重问题上报省政府安委办,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各地也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对于因电气原因导致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各地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严肃查处,尤其是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相关资讯: 山东电气火灾治理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不力将严肃问责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xp@gdliontech.cn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链接:https://gdliontech.cn/blog/post/shandongdianqihuozaizhil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