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经信委】关于公开征集智慧用电平台试点服务公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条不紊地开展智慧用电管理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工作,帮助企业合理用电、安全用电,提升用电管理水平,降低用电成本,根据《关于创建工业企业智慧用电服务平台试点实施方案》)长经信发[2017]171号),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电能管理服务公司,与政府共同打造智慧用电管理服务平台。
一、征集对象
凡在湖南省域内依法设立,有服务我市工业企业发展意愿,具备相应资质,运营规范、信誉良好,具有成熟的电能数据采集系统,能提供数据分析和专业的用电分析诊断报告,能提出有效的、可操作性的改进措施来降低企业用电费用和用电维护成本的社会用电和电能管理服务公司。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运营两年以上,企业资产5000万元以上;
(二)对于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服务,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其中大专(含)及中级以上(含)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60%;
(三)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有与其开展服务相适应的场地和相关设施;
(四)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较好的服务声誉,服务业绩突出;愿意以较低的收费标准对工业企业开展服务;
(五)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管理和财务制度健全,运作程序规范,服务体系完善;
(六)有独立产权的电力智慧管理平台及成熟可靠的采集通迅系统,有规范的服务流程、健全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收费标准合理;
(七)具备电力三级及以上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及能为企业用电管理提供增值服务,能从事11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建设及运营。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时间
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5日
(二)提交材料
1、电能管理服务公司申请表、报名资料(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相关行业资质证明及复印件,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上年度审计报告或年审报告复印件等有效复印件;
6、公司基本情况书面说明:包括业务范围、资质情况、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管理制度、资产状况、典型案例等(附证明材料);
7、公司拟通过服务平台开展的服务项目及内容、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
8、近年来服务案例(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提交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及电子版),于2017年8月15日前报市经信委电力处。
四、选取程序
本次公开征集将按照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组织进行。
(一)书面审查。对申请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达不到申请要求又不能按规定及时完善材料的,视作申请不合格,不得进入下环节评审。
(二)综合评定。评审组根据书面审查及现场查看情况进行打分,按照得分高低、分类择优确定拟选取的电能管理服务公司。
(三)网上公示。对拟选取的电能管理服务公司在市经信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电能管理服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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