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推进全省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19〕2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重要训词精神,全面提升我省消防救援整体能力水平,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办、国办《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以“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的新型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目标,争取用三年时间,推动我省大应急机制、力量、能力、保障和综合监管服务迈上新台阶,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
(一)加强统一领导。完善综合性应急救援领导指挥机构,统筹各专项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职能,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重大灾害事故预警响应、应急处置、领导指挥体系,分灾种制定完善应急响应程序和预案,明确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调度、隶属协同关系,做到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
(二)密切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协作联席会议、会商研判、情况通报、新闻发布等工作机制,密切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的协同合作关系,形成“大应急”合力。
二、加快构建全灾种、全覆盖的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三)建强国家应急救援“尖刀”力量。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救援队伍“两严、两准”(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准现役、准军事化)的指示要求,持续加大转制后特勤和普通消防救援站专业化建设力度,每个特勤消防救援站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分队,每个普通消防救援站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攻坚组。2019年,完成全省首批消防员招录,启动入职专业训练;在省矿山救护总队基础上组建省直属矿山救援支队,完成水域、化工、高层、地下、山岳、交通事故、地震地质、战勤保障8支省直属综合应急救援机动大队组建,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攻坚和跨区域增援任务。到2021年,推动省内“全国经济百强县”各组建1个特勤消防救援站。
(四)壮大地方政府专职力量。出台《江西省地方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江西省地方政府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地方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招录,明确身份属性、日常管理、职级晋升、伤亡抚恤、退休保障等制度,逐步推行与国家队“一体化管理、一体化训练、一体化作战、一体化保障”。到2020年底,我省各类消防救援队站按照国家标准力争配齐消防救援力量,实现满编执勤。到2021年,我省万人消防员占比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2以上。指导督促各地落实《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到2021年,全省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力争建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和作战半径,逐步实现城乡灭火救援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发展社会志愿力量。推动发展社会志愿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完善紧急状态下的社会动员机制,依法引导街道、社区、企业、单位等基层应急力量协助承担一定的抢险救灾职能,倡导红十字会、保险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积极投身防灾减灾事业,鼓励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推行“联勤、联训、联调、联战”,构建多元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2019年,社会志愿救援力量100%登记备案,明确社会志愿应急救援力量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和训练指导。到2021年,建立社会志愿应急救援力量动态管理平台,实现救援信息现场共享,逐步规范、形成合力。
三、大力夯实公共消防应急救援基础
(六)推进消防救援站点和水源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一系列要求,扎实推进消防规划落地,明确“五个纳入”工作原则(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年度责任目标、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库)。2019年,出台《江西省消防救援队站建设指导意见》;到2021年,全省新增特勤和普通消防救援站不少于60个、城市小型消防救援站不少于150个、市政消火栓4万个,逐步满足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消防救援需要。
(七)推进消防救援训练设施和装备建设。按照全灾种、专业化、实战化要求,加快推动省市两级训练基地训练设施和现有消防救援队站升级改造,切实保障各类灾害救援实战化训练正常开展。到2021年,省市两级训练基地均建成适应全灾种作战需要的实战化训练平台,现有消防救援队站训练设施全部完成升级改造。按照满足当前、适度超前的原则,着眼全灾种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加快配备各类专业救援装备。2019年,启动现有消防救援队站装备结构调整和统型,完成8支省直属综合应急救援机动大队专业装备配备。到2021年,所有执勤消防救援队站实现装备统型,组织全面达标验收。立足我省水域灾害多发的省情,依托庐山西海消防救援大队及其水岸线,尽快启动省级水域救援训练基地建设。
(八)推进战勤保障和物资储备基地建设。整合优化现有资源,按照国家标准和实战要求,扩大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夯实战勤保障基础。按照“2小时投送半径”目标,规划布局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基地。2019年,开工建设省综合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地,同时依托各设区市现有消防战勤保障基地建设赣东、赣西、赣南3个省级区域分基地;推动其他设区市根据本地灾害特点加快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完善联储、联运、联调保障机制,实现各级“119”作战指挥中心统一调度、随供随调随用。到2021年,基本形成省域“1+3+N”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网络(以省综合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地为主基地,重点保障南昌、九江、抚州;赣东片区分基地以上饶为中心辐射景德镇、鹰潭;赣西片区分基地以宜春为中心辐射萍乡、新余;赣南片区分基地以赣州为中心辐射吉安;其他设区市多点布局、就近保障),实现重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快速投送。
(九)推进空勤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以推进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示范省为契机,结合“两个基地、一个实验室”(南昌航空应急救援基地、景德镇航空应急救援技术服务保障基地,航空应急救援重点实验室)建设内容,争取设立国家区域性消防空勤应急救援中心,加快推广直升机在高层建筑和森林火灾、山岳水域救援、交通事故以及地震、地质灾害中侦察定位、伤员救护、装备力量投送等实战应用。到2021年,建成国家区域性消防空勤应急救援中心,初步形成具备一定实战能力的空中应急救援力量。
四、不断深化“智慧消防”建设应用
(十)强化应急救援信息化支撑。制定《江西省消防应急救援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有序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发展。依托现有各级消防实战指挥平台,升级建设政府主导的跨部门、跨区域、一体化应急救援综合调度指挥平台。2019年,实现应急管理部、省、市三级平台贯通;2020年,实现直至县、乡的五级平台贯通,实现远程、可视、扁平、精准化调度指挥。加快业务系统转网运行和应用升级。2019年,升级完善现有业务系统,将有线、无线网及卫星网接入应急管理通信网络;到2021年,全面完成与应急管理部“天地一体化”网络及大数据支撑平台的对接融合。
(十一)完善消防救援应急通信保障。立足野外作战需求和路断、电断、网断等极端情况,指导各级组建应急通信保障分队,逐步构建适应各类灾害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2019年,总队和南昌、九江、赣州、上饶、宜春支队建成城市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通信系统,完成总队通信保障分队卫星通信指挥车、轻型卫星便携站及辅助器材等关键装备配备。2020年,启动应急指挥融合通信平台建设,支、大队实现关键通信装备全覆盖,水域救援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实现专业通信装备全覆盖,固化形成适应各类灾害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模式。
(十二)打造“智赣119”消防物联网。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智赣119”消防物联网建设应用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技术标准,加快“03专项”成果在消防领域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行“政府+市场”运维模式,在“智慧城市”框架下,政府主导建设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市场化收益,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安全服务,积极培育消防技术服务、安全监测等市场环境。2019年,“1+6”试点城市建成市县两级消防远程监控系统,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公共建筑及30%的高层住宅消防监测信息接入系统,实现市政消火栓智能定位、“九小场所”智能烟感报警监测全覆盖。到2021年,基本建成“资源共享互通、智能预警研判”的消防物联网体系,实现社会火灾动态化、精准化防控。
五、着力加快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
(十三)转变实战训练模式。推动执勤训练模式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全灾种”转型,抓好新修订的执勤战斗条令、训练大纲、消防员入职培训大纲和等级考核标准的贯彻落实,开展消防员等级达标考核;围绕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大跨度厂房、商业综合体等特殊火灾扑救和地下空间、高空山岳、水域灾害等各类救援,常态化开展专业技战术训练和实战拉动演练。到2021年,全面推行指挥员等级达标考核,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的消防救援执勤训练考核体系。部署为期三年的全员全灾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分领域、分层级开展比武竞赛。2019年,组队集训参加全国首届“火焰蓝”救援尖刀对抗比武暨国际救援技术交流竞赛和冬训夏训练兵交叉考核,力争排名全国前列;积极参加全国首届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2020年,分区域、分专业组织开展特种灾害救援技能比武。
(十四)推动消防行政服务改革。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消防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确保职责平稳移交、工作衔接有序。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制度,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十五)优化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信用惩戒、舆论监督等手段,大力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着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完善区域行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消防警情研判制度,建立政府领导牵头的研判会商、督办通报工作运行机制;深化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全面融入县、乡、村三级综治体系,纳入社区治理,实行统一考核;建成消防领域信用信息系统,逐步完善信用评价综合管理体系。
六、全面提高消防救援综合保障水平
(十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出台《江西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完善保障科目,明确消防队站、训练设施、装备器材、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实战演练、应急通信以及人员经费等项目保障标准,确保全省地方消防救援经费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十七)健全职业保障体系。按照《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转制后‘平移部队现有政策、待遇标准’‘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现役军人同等的各项优待’”的原则,参照《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规定,出台《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抚办法》,落实家属随调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伤亡抚恤、住房保障等优待政策。到2021年,基本形成一套与法律法规相衔接、符合我省实际、比较成熟稳定的消防救援职业保障体系。
七、切实加强消防救援事业组织领导
(十八)加强科学统筹。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加快推进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推进,坚持分类指导,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
(十九)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履行好领导管理的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落实意见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定期听取汇报,帮助解决难题。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重要训词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确保意见精准实施、落地见效。
(二十)严格督办考核。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意见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导考核,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建立督办通报、考核奖惩等机制,确保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2019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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