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州“三古一传”消防安全精准化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日前,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州消防安全委员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州“三古一传”消防安全精准化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改善“三古一传”消防安全条件,全力推进全州“三古一传”消防安全精准化治理工作。
通过开展全州“三古一传”消防安全精准化治理,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齐抓共管、主体单位全面履职、人民群众共同防范”的“三古一传”消防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开展消防工作,坚持典型引路,积极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持续推动全州“三古一传”达到责任体系明确,防范措施健全,救援力量优化的工作目标,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是将消防安全精准化治理与平安建设相结合。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充分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将消防救援工作延伸到网格管理工作中,将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嵌入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系统。依靠基层社会组织,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和属地管理,全面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结合平安单位、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创建工作,推行安装智能火灾报警探测器及电气火灾监控装置,综合提升消防安全智能化水平。 二是将消防安全精准化治理与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将消防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作为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内容,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微型消防站等建设项目同部署、同开展。在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切实消除严重威胁社会大局稳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火灾隐患,以消防力量优化人居环境。 三是将消防安全精准化治理与民族团结进步相结合。将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化治理与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民族团结示范村等建设项目有机结合,围绕应急救援及火灾防控工作,组建少数民族村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通过净化消防安全环境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以消防安全稳定保障社会稳定。 四是将消防安全精准化治理与古城、古镇、文物古建筑及传统村落保护相结合。要着力解决“三古一传”保护和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修订完善消防安全专篇、专项规划,结合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小镇、风貌改造等建设项目,统筹推进水路、电路、道路改造等消防基础设施改造,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搭建智慧消防工作平台,实现消防科技化、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筑牢消防安全的预警、处置关口,全面提升“三古一传”火灾防范水平。 (一)抓牢责任要素。一是各县(市)要强化消防管理责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古城镇、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责任。二是乡镇(街道)要健全消防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建立网格责任,明确网格责任人及管理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转。三是文物、民宗部门要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抓实管理要素。各县(市)要摸清辖区“三古一传”突出火灾隐患、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整治,降低火灾风险。要持续抓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文物建筑和传统村落内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通过规范人、车、火、电、气、油等行为准则,采取明令禁止、严格管控、规范审批等措施,要求“三古一传”住户和经营场所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及“留守人员”登记备案和消防安全承诺制度,坚决取缔保护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租赁点、维修点,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守“人车不同屋”安全底线,有效控制火灾致灾因素。 (三)抓透技防要素。住建、文物部门要将消防规划纳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文物保护规划,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住建部门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消防要求,将消防内容纳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详细规划,细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中消防内容;文物部门根据现有消防规划,编制完成文物建筑集中分布区的区域性消防专项规划。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区域和建筑物要采取整改措施,通过整合规范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等建筑防火元素,以单体和区域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制定整改方案。住建、文物、古城管理部门对“三古一传”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不得进行审批;古城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经营审批制度,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不允许营业,对已投入使用的经营场所,要制定退出机制。 (四)抓好物防要素。各县(市)要在“三古一传”开发、利用、整治及道路、电网、燃气、饮水工程等建设活动中,综合考虑并同步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将微型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并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住建、发改、文旅、民宗及古城管理部门,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以消防基础设施全面覆盖为目标,按照“三古一传”消防安全导则,逐一完成基本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保养制度,持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同时,要督促“三古一传”使用人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各县(市)要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智慧城市”建设框架中加入“智慧消防”模块,文物部门要搭建具有物联网功能的火灾报警平台,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五)抓密战斗力要素。各县(市)要搭建消防救援站、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员四级灭火救援力量平台,全面构建联勤联动、打早灭小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一是要建强消防救援站。各县(市)要加大资金投入,补齐短板,加强当地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员、车辆、器材装备建设。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六熟悉”,制定预案,组织演练等形式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各乡镇(街道)应当按标准设置1支专职消防队,配套设置值班站房、不少于6人的专职消防队员和6套个人防护装备,并至少配置1辆适应道路通行的小型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以及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大理古城、巍山古城应在古城核心区建立小型消防站。三是组建微型消防站。通过蜂窝式建队模式,依托重点单位和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组建微型消防站,在居民住宅区,应采用多户联防的方式,合并组建微型消防站。四是要建立联勤联动机制。要建立融合消防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员的四级灭火救援联勤联动机制,由消防部门采取集中培训、联合演练的方式,加强协同作战能力。 (六)抓活宣传要素。一是各县(市)要下发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意见,提醒各行业、部门重视消防宣传工作,发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二是要结合“三古一传”历史和地域文化特点,将消防知识融入当地民俗文化,因地制宜设置消防宣传栏、橱窗,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要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文物建筑和传统村落原住民、经营户、游客三类人群按照不同需求,开展精准宣传。三是要利用游客集散中心,以旅游观光电瓶车、公交车、执勤岗亭、旅游景点及游客中心等游客聚集场所为抓手,在导游讲解、“一部手机游大理”等环节中穿插消防知识。四是要通过组建民族特色消防宣传志愿服务队、发挥消防宣传形象大使作用,充分打造消防宣传品牌亮点。五是要定期组织“三古一传”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工作指导培训,提高基层消防人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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